辽宁峆星药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审批
辽宁-葫芦岛-龙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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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5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范伟民
联系人 范伟民 联系电话 139****9193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19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了满足2025 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要求,针对装置中废气排放的治理设施进行如下改造:将DA001至DA008废气进行提标改造,将废气的治理设施分别均改造为:二级碱喷淋 除雾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喷淋 除雾器 一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DA011废气排放口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DA001至DA008废气分别采取二级碱喷淋 除雾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DA001至DA008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的废气采取一级碱喷淋 除雾器 一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DA011废气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经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低噪声设备和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承诺:**** 范伟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范伟民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1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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