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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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
标段编号 ****001002 标段名称 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 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扬广数备[2025]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四至为**临湾路,南至运**路,西至秦邮路,北至锦华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积 68939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12<h≤60 (局部≤80),总建筑面积:175194.9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0302.4m2,地上不计容面积:12366m2;地下建筑面积52969.22 m2;机动车停车位:1217辆(增设20辆访客车位,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20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97辆。住宅单体按二档(30-60米)排布:16-17F高层住宅10F多层住宅。商业(5-10米)2F和1F。办公(24米)6F。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81242.67

2.1.4 总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 /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总平图、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和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 2022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上述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类似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2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 上述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类似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其他:a.申请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b.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c.申请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d.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标书代写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0 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2分

工程业绩(1分): 1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62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初步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

(6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2分)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标书代写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8.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2.2.4(5)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 1 分,最多评 1 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类似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为设计业绩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2.2.4(6)

其他评分因素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 15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 名(不少于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8.1.1(B)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时定标标准和方法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5。

中标候选人推荐时不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5名的,取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委员会进行投票,并据此确定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名且大于(或等于)3名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将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异议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

√继续定标

定标标准:

(1)设计成果

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企业实力

①资质等级证书

②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建工程(非厂房)(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不超过3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企业信誉

2022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不超过5项);

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采用明标方式,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

工程总承包项****委员会会现场拟定的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作答,如参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通知),如果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多的优于奖项少的;

③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于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差的。

定标方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6年10月15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10月21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8.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3因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市********基地1期2号楼2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联系人: 蒋骁 联系人: 卞石有
电话: 199****5082 电话: 139****713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殷国文
邮编: 225000 传真:
电子邮箱: ****@qq.com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7197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 蒋骁 联系方式:199****508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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