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将举办《全民畅舞》海选**站展演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全民畅舞》海选**站展演活动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一次性报价,遵循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预算金额:12万元(大写:拾贰万元整)
4.最高限价:12万元(大写:拾贰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不予采纳。
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核心为《全民畅舞》海选**站展演活动项目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展演所需场地的租赁、布置,音响、灯光等演出设备的租赁、调试及现场保障;工作人员的食宿费、演职人员交通费、专家评审费和活动宣传费;落实展演全过程安全责任;严格按照采购人审核确认的方案执行展演相关事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巡演任务。
6.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需确保按时完成全部巡演任务,无延误、缩减场次等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本项目采购经营许可的法人单位;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项目报价清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送一式6份。
四、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同等技术标准条件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商。
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14日12: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资料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报价资料。
地址:**市**区**路20号市委南院308室
联系人:李佳沂;联系电话:091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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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