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型集成电路封装与显示关键材料数智示范制造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市高新区**镇金河村
建设内容:项目预计总投资7.26亿元,规划厂区占地面积约22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条年产2700万平方米的高世代浮法电子玻璃数智生产线,新购置上料系统、玻璃熔窑、燃烧系统、输送系统、锡槽控制系统、机器人上下片系统、覆膜系统、拉边机、在线缺陷检测系统等主要生产、检测及运输设备200余台套,并配套****中心等相关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虹****公司
联系人:许惠
电话:0816-****111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四****研究院
联系人:符志磊
电话:028-****1601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