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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年乐园经营权项目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2026-10-16 |
| 2026-11-12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市老年乐园经营权项目 |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
| 无形资产 | 名称 | **市老年乐园经营权项目 | ||
| 技术适用范围 | **市行政范围内 | 主要产品 | **市老年乐园经营权,出让期限15年。 | |
|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 其他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严禁中标后转包、整体或者拆分分包经营权,不得变相转让运营主体;不得通过变更实际控制人方式规避招标结果,确需调整运营管理团队须经转让方书面审批同意。 5.本次**市老年乐园经营权项目出让期限为15年,包括**市老年乐园现有场地、建筑及配套设施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6.转让方及产交所对本次出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出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7.国有资产不得用于受让方抵押、质押、贷款、对外担保、投融资;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改扩建,不得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不得分割转租、部分出租场地资产。 8.明示截止10月10日,住养老人数量为702人以及对应的期限,对于所有住养老人需全盘接收,且不得拒绝提供服务,如发生退费等事宜的,由接收方自行负责。 9.受让方须按要求设置不少于100张公益性床位,优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困境老年人、残疾人入住。 10.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受让方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11.对于截至经营权移交日与老年乐园运营相关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该等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自经营权移交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概括承继。受让方不得以经营权转让为由单方解除、变更、终止原服务合同或加重原合同相对方义务。 1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在2027年底前完成约74间避难间建设,建设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须配合开展相关改造施工。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大道163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675132N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970.00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一次性足额支付运营权转让款(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账号:120********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方不承诺入住率、经营收益,项目存在经营亏损风险,所有投资回报由受让方自行研判,转让方不承担兜底、补贴补偿责任。 3.受让方参与投标,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知悉场地、消防、床位、周边环境、既有老人情况等全部现实条件,不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状为由提出索赔。 4.按现状交付的老年乐园经营权,交付时不应附带任何负债、抵押、质押或担保。 5.运营期间,受让方在合同履行地进行经营费用、收入等独立核算。 6.运营期间,受让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服从转让方监督管理,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运营。 7.运营期间,机构发生的全部运营成本、人员工资、维修维保、安全责任、债权债务、民事赔偿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运营期间,机构内设医疗、护理、食堂等配套,相关执业资质由受让方负责维持有效,达不到行业规范造成停业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运营期间,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城市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发生变化,需要对本项目提质增效的,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要求实施。 10.运营期间,如因政府指令需要征用、改造、规划调整或相关部门要求暂停营业的,受让方应无条件服从。转让方应按天向受让方支付补偿费(成交价÷20÷365),补偿费用至少每月结算一次;如因此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出让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1.受让方须足额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用于服务整改、安全事故处置、兜底老人临时安置、违约赔偿。 12.受让方发生重**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虐老事件、重大失信、严重违反养老行业法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予以追偿。 13.运营期满,受让方应按期归还运营权。逾期未归还的,应按天支付占用费(每天费用=成交价÷20÷365),且按占用费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逾期归还给转让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14.出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受让方按要求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政府非税票据。 15.出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6.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出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7.出让合同签订后须按规定向民政、国资部门备案;经营期间重大事项(安全事故、法人变更、大额投资、重大改造)必须第一时间向民政主管部门报告。 18.本重大事项揭示为招标文件、转让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放于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银行账户。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由**产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章的交易合同后,根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付至监管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产权扔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展示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展示地点:**市老年乐园,联系人姓名:俞佳伟,联系人电话:137****1269。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及承诺函》.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转让合同》.doc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5180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com/TZPT/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孙伟 | 电话 | 137****0588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大道163号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