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沧政征补公告〔2026〕6号
为确保国道G219线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组织拟定了《国道G219线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项目拟征收**县糯良镇(原糯良乡,于2026年7月20****政府批复同意撤****委员会****小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小组共有,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小组共有,第一、****小组共有;****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小组共有,第二、****小组共有,****小组;****委员会第一、第二、****小组共有,第十八、****小组共有;****委员会****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第一、****小组共有,第一、第二、****小组共有,第一、第三、****小组共有,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小组共有,第二、第四、第五、****小组共有,第四、****小组共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小组共有,第五、****小组共有,****委员会农民集体;****委员会****小组,第七、第八、第九、****小组共有;****委员会****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小组,第一、****小组共有,第一、第二、第三、****小组共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小组共有,第三、****小组共有,第三、第四、第五、****小组共有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85.2631公顷,其中农用地83.1442公顷(耕地2.9625公顷,其中水田1.4869公顷、旱地1.4756公顷;园地19.8111公顷;林地56.0320公顷;草地2.2911公顷;其他农用地2.047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979公顷,未利用地1.9210公顷。共涉及2个乡(镇)6****委员会40****小组。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国道G219线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
2.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国道G219线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公路改造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补偿登记办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6年11月24日—2026年11月30日,持产权证明材料,****政府、****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国道G219线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六、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人民政府或自然**主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国道G219线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件:1.《国道G219线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听证申请书(样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方女士 0883-****033
地 址: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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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