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为做好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具备为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力的各类主体,重点征集生活照料与家政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医养结合与健康服务机构。
二、征集条件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报名。
(一)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对应服务的能力;
(二)配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开展专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应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
(三)服务管理制度健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和能力;
(四)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熟练掌握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操作使用,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自愿接受****全流程监管;
(五)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活动异常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在安全生产中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问题,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机构申报表》(附件1);
2.《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2);
3.登记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场所权属(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7.机构人员花名册、相关资质证书材料(护理员证书等);
8.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申报机构应根据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原件扫描件。
2.民政审核。民政局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库工作。
申报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工作日咨询。
咨询电话:0563-****767;
地址:**谢园西路6号****养老股。
附件1: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机构申报表
附件2: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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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