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夏沃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三氯丙酮技改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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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年产3000吨三氯丙酮技改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6-10-15 12: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826

传 真:0952-****655

通讯地址:**市**区**西街26****环境局320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吨三氯丙酮技改项目

****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

**绿源****公司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41′52.622″,N:39°16′8.504″。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生产车间一及液氯气化设施,新增三氯丙酮生产装置,建设年产3000吨三氯丙酮,在甲苯罐区南侧预留用地**1座丙酮储罐,在现有盐酸罐区储罐东侧预留位置新增3座盐酸储罐,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5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丙酮储罐呼吸废气、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生产装置静密封泄漏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氯化反应过程产生的氯气、氯化氢、丙酮、非甲烷总烃。项目整个生产工艺为连续封闭式管道吸收工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化尾气通过管道进入捕集器回收,回收后废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鼓泡水吸收+真空水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蒸馏废气、前馏分储罐废气、储罐区废气、生产车间生产装置静密封泄漏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危废贮存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整个生产装置为密闭体系,氯化反应在负压状态下进行,但在装置管道、法兰、阀门等不同设备不严处均会有微量泄漏。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生产装置的静密封泄漏,可能的物料主要为氯气,在生产环节和储运环节都可能有微量挥发成为无组织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水吸收水进入盐酸,外售;碱吸收水进入次氯酸钠,外售;项目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是蒸汽冷凝水、水力喷射泵排水,项目蒸汽冷凝水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力喷射泵排水用于二级降膜吸收用水,进入副产品出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减振等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废填料、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营运期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以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

2

平****公司**综合利用及搬迁改造建设项目

****园区区块一

平****公司

******公司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26′2.452″,N:38°53′6.989″。

本项目主要建设2座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门卫等,配套建设安全环保供水,供电和其他消防辅助设施等。建成后项目年产1万吨增碳剂、4万吨碳素制品,年处理10万吨残阳极、20万吨碳素收尘粉。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2001.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9.6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增碳剂、碳素制品、高纯度再生碳素骨料(残阳极再生料)生产过程和碳素收尘粉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增碳剂生产过程产生煅烧废气经SNCR+布袋除尘器+脱硫(钠碱法)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碳素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的破碎经集气罩后与磨粉筛分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配置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熔化混捏成型废气经“电捕焦油器+焦粉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高纯度再生碳素骨料(残阳极再生料)生产过程产生的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筛分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碳素收尘粉处理过程产生的混捏、成型废气和低温烧制废气与碳素制品生产过程沥青熔化混捏成型废气共同一套“电捕焦油器+焦粉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5);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DA001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限值要求;DA002、DA003、DA006、DA007、DA008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DA004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限值要求、DA005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运营期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氨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冷却用水、跳汰洗选补充用水、脱硫塔补充用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园区循****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工业园区循****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沉渣、杂质、不合格物料、收尘粉、脱硫沉渣、废焦粉、废焦油、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回收站;冷却水池沉渣经干化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碳素制品生产;循环水池沉渣经干化后外售至**宁东均屹****公司用于电厂配煤;****公司、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合格物料外售至**宁东均屹****公司用于电厂配煤;收尘粉根据各自粉尘性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或作为产品;脱硫沉渣优先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填埋场处置;废焦粉、废焦油作为碳素制品生产原料回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

******公司玉米压片及膨化玉米(粉)生产建设项目

****工业园区区块一(原太西园)

******公司

**鼎元****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0′5.340″,北纬38°55′46.917″。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32.26亩(21572.2平方米),主要建设玉米压片、膨化玉米、膨化玉米粉生产线及配套建筑,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玉米压片3万吨,膨化玉米2万吨(颗粒状或块状)、膨化玉米粉2万吨。拟建设办公楼,玉米压片车间,膨化玉米车间,压片仓储车间,膨化玉米(粉)仓储车间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2.4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颗粒物。玉米压片生产原料投料和成品打包产尘工序经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8000m3/h)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膨化玉米(粉)生产原料投料加工包装贮存工序经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风机风量8000m3/h)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均符合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运营期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办公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园区循****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处理厂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预处理工序产生的杂质收集至一般固废储存间,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尘、车间沉积物、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分别存放于密封容器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4

**电投**2×66万千瓦热电项目220 千伏送出工程

**回族自治区**市**区、**县

****公司****公司

******公司

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区、**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烽燧750****电站间隔扩建:烽燧750kV变电站本期扩建 220kV 出线 1回,安装2台断路器。在烽燧前期已建每台主变中性点加装5Ω电抗。(2)沙湖-烽燧双回220千伏****电厂:**线路路径全长约 2×14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需拆除原沙湖~烽燧 220kV 线路 1 基杆塔,并**1基耐张塔,拆除导线约 0.4km,需紧线约 1.8km。(3)烽燧-****电厂220千伏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 1×51.28km+2×0.22km,除烽燧变前2基塔采用双回路铁塔双侧挂线(本期单侧运行)架设,其余全线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0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4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运输车辆及临时堆土、物料做好苫盖工作。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禁止就地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办公租用附近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均使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产生。塔基基础施工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施工期设置泥浆池、沉淀池来处理泥浆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运行期无生产、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排放限值要求。

****电站及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噪声监测工作,变电站站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拆除的杆塔、导线等可回收建材由建设单位及时回收处置。拆除的塔基基础、废包装等建筑垃圾,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处置。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生活垃圾随身带走。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程布置,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剥离的表土应妥善保存,用于后期临时占地恢复使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平整,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工作,****电站和输电线路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须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5

**市****公司**县****电站**示范项目)

**市**县红崖子乡

**市****公司

******公司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54′10.924″,N:39°2′42.640″。项目主要建设200MW/800MWh****电站及配套设施,**1座110kV升压站,配套一回110kV送出线路。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9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6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废气主要为****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及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出,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 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建设****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扩散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用“格栅+调节+厌氧+缺氧+好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春、夏、秋季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冬季暂存于集水池(75m3),待第二年春季回用厂区洒水降尘。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电站及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并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可听噪声水平;升压站采用低噪音自冷变压器,定期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靠有效。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隔油池油污、废磷酸铁锂电池、事故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填埋场进行填埋;隔油池油污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淘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电池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不在站区内暂存;事故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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