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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3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关于拆除“壹号观邸”项目外用施工升降机的公告 ****: ****破产重整案已经公开招募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贵单位作为**县汇督房地产开发的壹号观邸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搭建的外用施工升降机在项目停工后至今一直未拆除,根据项目复工需要,现要求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函三日内拆除,如在规定时间内贵单位仍未拆除,管理人将另行安排人员就上述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公司负担。管理人及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负责上述机械设备拆除后的保管义务,如有丢失及毁损****公司自行担负。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拆除壹号观邸项目升降机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