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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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至萝卜园箱涵排水暗涵整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技术评审项目负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时间≥5年的得1分,≥10年的,得3分,≥15年的,得5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土木建筑工程除外)的,得2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团队其他成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为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响应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3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年限: 初始注册时间≥5年且不足 10 年,得 1 分; 初始注册时间≥10年且不足 15 年,得 3 分; 初始注册时间≥15年,得 5 分。 注:本项按最高一档计分,不累计。注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业类别加分:除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外,每增加 1 个一级造价师注册专业类别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本评分项合计最高 12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开标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由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须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扫描件。 上述资料未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原技术评审技术负责人(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每增加一个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安装工程除外)的,得2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9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团队其他成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为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响应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改为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 3 分。 拟派技术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类别加分:除安装工程专业外,每增加 1 个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类别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本项合计最高 9 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开标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如拟派技术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须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扫描件。 上述资料未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3.原技术评审团队其他成员,拟派本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具有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 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3分。 本项同一人员可累计得分,最高得24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团队其他成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为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响应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改为拟派本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团队成员每有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 2.团队成员每有1人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3分。 说明:同一人员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分值可累计计算。本项总分最高24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团队其他成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开标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如相关人员为退休人员,须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未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对应人员不得分。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信****南路329号
联系方式:152****7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信**迎****酒店九楼
联系方式:157****90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森盛、李喜英、郭雪妹
电话:157****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