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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6********311478H | 建设单位法人:魏平 |
| 王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地区**县迎宾路268号 |
| **地区**县**蓄水调节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玉什喀拉苏镇玉什喀拉苏一村境内 |
| 经度:84128.092 纬度: 46427.8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5 |
| 塔地环审〔2024〕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43 |
| 12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6********311478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6658341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公司 |
| 916********6658341 | 竣工时间:2026-03-25 |
| 2026-04-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15 |
| 2026-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库容4万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库容4万立方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站配套的近期中水调蓄储水池,库容4万立方米,临时储存******处理站非灌溉季达标中水,来年用于道路降尘、绿化灌溉用水,缓解**县玉什喀拉苏镇、杰勒阿尕什镇生态用水缺水的矛盾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配套的近期中水调蓄储水池,库容4万立方米,临时储存******处理站非灌溉季达标中水,来年用于道路降尘、绿化灌溉用水,缓解**县玉什喀拉苏镇、杰勒阿尕什镇生态用水缺水的矛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 加强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植物植被的保护措施、动物保护措施、水土保护措施,规范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占地面积,保护地表原有植被;避免在多风时节及大风天气下开挖,强化土石方、弃渣管理,严禁随意乱挖乱弃,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修复及生态修复。 2、大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机械燃油废气及少量焊接废气。施工期要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在起风环境下作业,施工场地周围须设置围档,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进行洒水,减少起尘量,限制运输车的车速。减少焊接热熔时间,降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施工期大气污染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 做好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 工程施工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域的酒水抑尘,不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小。 4、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避免同时使用多个大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场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5、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场地、建构物施工“挖填平衡”后产生的多余土方用于调蓄中水池坝体背坡附近场地平整,撒播短根草籽进行生态恢复,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调蓄中水池产生的污泥须定期清理,清理后的污泥经脱水后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与**县****处理站污泥****水厂进行堆肥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 已落实。 (1)施工前已做好施工规划,确定施工范围、作业路线,不随意改线,有效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工程区的土壤和植被破坏。 (2)土方及时回填,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加强绿化、合理种植,同时避免引进外来物种,严格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3)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挖方及时回填,进行土地平整;临时堆放的土方单侧堆放,并用密目网遮盖。 (4)项目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车辆随意行驶,严禁对农田、耕地及其他占地范围外植被进行砍伐或破坏,严禁捕杀施工区附近的野生动物。 (5)建设单位办理林地占用手续,进行了货币补偿。 (6)调蓄水池坝体根据设计采用混凝土坝体方案,迎水面和背坡均为混凝土浇筑面,防止中水渗漏及水土流失发生。 2、大气 已落实。 (1)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 (3)大风天气停止施工,并洒水抑尘。 (4)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并定期清洗。清洗废水排放至沉淀池内,回用不排外。 (5)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和车辆保养,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6)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土方及时回填,进行土地平整,临时堆放的土方用密目网遮盖。 (7)管线热熔焊接及防渗膜布焊接时尽量减少焊接热熔时间,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 3、废水 已落实。 (1)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 (2)施工期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液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管道试压水沉淀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 (4)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依托村庄一同处置,不外排。 4、噪声 已落实。 (1)施工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和维修保养。 (2)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4)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5)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路线。 (6)降低人为噪声 5、固废 已落实。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多余土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施工结束后,多余土方用于中水调蓄池坝体背坡场地平整。 (2)建筑垃圾拉****填埋场处置。 (3)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村庄一同处置。 (4)验收期间调蓄水池无泥沙产生,要求运营期调蓄中水池污泥脱水后与**县玉什喀拉苏****处理站污****处理厂进行堆肥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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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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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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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