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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后溪镇后溪村道路环境深化整治及公益空间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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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10-16 09:00:00(**时间)”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加急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6年12月10日完成形象进度的70%;”修改为:“总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6年12月10日完成形象进度的70%;” 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三、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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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10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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