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7-2029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询比,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询比。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7-2029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服务内容:为****提供2027-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发展规划,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协助采购人按要求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为采购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2.根据采购人需要,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信息,就采购人资产并购、企业改制重组及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3.就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重大经营项目,根据采购人需要,参加重大经营项目决策会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或询比,就所涉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以期趋利避害;
4.为采购人草拟、审查和修改资产并购、企业改制重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合同、协议、章程、企业规章制度等内外部法律文件;审查采购人“三会”议案,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5.履行风险监控,对采购人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
6.参与采购人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协助采购人合法利用相关知识产权;
7.****公司劳资事务;根据需要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8.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依法提供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承办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务。
9.接受采购人委托,为采购人在中国境内的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并购重组、重大融资等资本运作提供法律分析意见**策参考意见、参与协商询比、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和法律风险控制;
10.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委托的调解、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事务;
11.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采购人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13.公司日常经营类管理类法****公司的以下事务:重大经营合同的审核,参加相关会议及询比,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提供与采购人履行股东职责相关法律咨询。
13.响应人对****公司提供关于采购人履行股东职责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提供全面常年法律服务,****公司与响应人另行签署服务协议。
14.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为采购人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保证每年提供约4次的专项法律培训,培训内容包****公司经营管理、行业特点、投资风险防范、合规性经营及代表性案例等。
(注:详细的法律服务内容详见本询比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工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质量等情况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服务。
(五)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响应人指派的律师应按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每年提交法律事务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情况、现有相关法律事务的进展状况、法律风险分析、风险提示、合理化建议等。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询比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资格);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省国资委、****机关通报;
5.没有存在过下列情形: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主报告的;
(4)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处于正常执业/年检状态。
2.近 3 年未因违法违规被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许可或受行业纪律处分。
3.拟派团队负责人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专职执业 ≥5 年,其他成员具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响应人应具备国有企业或能源行业法律服务经验,近 3 年有类似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 3 个。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询比。
三、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请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登录**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
(二)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响应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响应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银行账号,响应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保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响应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响应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四、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省**市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9楼 。加急标书代写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比时间及地点
(一)询比时间 2026 年年 10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二)询比地点 **省**市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9楼 。
六、发布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w.****.com/)(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
地 址:**省**市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9楼
邮 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8-****5610
传 真: /
电子邮件(E-mail): ****@qq.com
2026 年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