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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小学和******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小学举办者由马汉林变更为马浩杰、******幼儿园举办者由蔡文芝变更为杨淑如、普****幼儿园举办者由卢銮珠变更为苏乙文、****幼儿园举办者由张敏如变更为梁名玉、普****幼儿园举办者由李丽芬变更为郑雨琪、****农场****幼儿园举办者由温奶荣变更为黄桂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地址:**市流沙**路20号,邮编:515300)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将对反映人及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并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066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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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