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和《**新泉红汤**度假村项目取水水**论证报告书》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水**论证报告书进行了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新泉红汤**度假村项目取水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新泉红汤**度假村项目取水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的论证结论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新泉红汤**度假村项目位于**县新泉镇北村溶河路,本取水许可申请属第一、二期已建项目,占地面积110亩,建有一座地下热水机电井,机井孔深130m、开孔230mm、终孔168mm,取水通过水泵、储水池、供水管道等设施向用水端提供地下热水。该项目主要提供原汤**洗浴和休闲旅游度假服务,其中:**主题公园洗浴服务营业面积42692m2,用水指标为3.22m3/m2.年,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 772-2023)洗浴服务用水(先进值2.5m3/m2.年、通用值4.5m3/m2.年)要求;**度假综合院建有30栋独栋小院,共有客房73间73个床位,并配套室外**泡池,用水指标350m3/床.年,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 772-2023****饭店(先进值216m3/床.年、通用值350m3/床.年)要求。
依据水**论证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区取水地热井允许开采量810.43m3/d,井内水位降深18.35m;取水598.89m3/d时,井内水位降深13.0m,本次许可核定新泉红汤**度假村第一、二期项目地热水年取水量15.78万m3、日最大取水量598.89m3、日平均取水量432.22m3。取水地点为**县新泉镇北村溶河路**新泉红汤**度假村地热水机电井(地理位置东经116.617605°、北纬25.357702°),水源类型为地热水,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供水保证率95%。
二、本项目取水井水质满足项目运行需求,运行期每年产生废污水约13.07万m3,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你公司应将井内水位降深13.0m设为开采预警水位,实行常态化监测水位、水温,达到预警水位须减采或停采;应布设区域监测设施,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地热**专项复核,开展热储保护管控指标论证,成果作为取水许可延续的必备材料,若出现热储水位持续下降、水温衰减,须减采停采,我局可依法核减许可水量。。
四、你公司应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在线计量设施,监测数据传输接入**省水**管理系统,《取水计量管理注意事项》****水利厅官方网站取水许可申请办事指南中下载。
五、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和节水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水措施,确保用水指标符合国家、**省用水定额要求。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用水相关要求履行计划用水管理、按规定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定期上传取水计量现场照片、依法缴纳水**税。
七、你公司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统一调度,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机关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做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八、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核发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九、建设项目取水事项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向我局申请取水许可。
十、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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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