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电 话:047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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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鲁**乌力吉木仁**段东侧
邮 编:029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1号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 | **自治区**市扎鲁****煤**内 | ******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扎哈****公司**内。项目总占地20066m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座炸药库(单座建筑面积90m2,单库最大储存炸药25t)、1座雷管库(联建发放间,建筑面积135m2,最大储存雷管5万发),配套建设值班室、消防水池、监控报警、防爆土堤、防雷防静电等公辅及环保设施。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废气:本项目库房内炸药、雷管存放于专用密闭箱,无工艺废气产生。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排放。库区内不设置卫生间,库区外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扎****处理厂。 噪声:运输车辆进入库区限速、禁止鸣笛;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市****公司进行清运。 过期、破损、变质民爆器材:属特殊危险物品,不按普通危废处置;建立专项管理台账,编制销毁方案上报自治区民爆主管部门及属地**,在主管部门现场监督下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留存全套档案资料,严禁企业自行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