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顺延)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村十组天赐**路维修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并于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0日按规定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即在中标公示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全部有效资料,****政府3号楼2****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条款约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全部有效资料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作自动弃标处理。据此,该公司已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依据中标通知书领取要求:中标单位正式员工于中标公示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5 个****人民政府 3 号楼 2 ****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驾驶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就职缴纳的社保证明(截止本月或上月,法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以上材料(身份证原件除外)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全部有效资料领取的中标单位,作自动弃标处理。招标人可按照弃标扣取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或顺延,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顺延本项目评标排序第二名的投标单位为本项目拟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顺延后中标候选人信息
| 项 目 | 内 容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 中 标 价 | 32800.03元 |
| 中标工期 | 20日历天 |
| 中标质量 | 合格 |
| 中标项目负责人 | 陈乾(证书编号:苏232****21285) |
二、无效标情况
****公司;未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对自动弃标单位的处置
现对******公司处置如下:
①三个月内(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人民政府系统招投标活动。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顺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