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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评估单位的公告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落实项目结项评估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开展一次性末期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区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合同金额:979800元。
(三)评估性质:本项目仅开展一次性末期评估,不设阶段性评估。
(四)评估目的:全面核查项目服务成效与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核心依据。
二、评估工作核心内容
(一)服务成效评估
1.对照项目合同、实施方案核查项目目标完成度、服务规范执行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核心指标;
2.对项目现有建档服务对象开展入户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建档总人数的30%,核实服务交付真实性与实际服务效果;
出具正式末期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论,列明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二)项目财务审查
1.对项目全周期资金的使用合规性、支出合理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进行专项审查;
2.核查项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形;
3.出具财务审查专项意见,并入整体评估报告。
三、 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项目评估、绩效评价或社会工作服务评估相关业务;
2.评估团队需配备至少1名财会专业人员,以及具备相关领域服务项目评估经验的人员;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评估工作方案(含人员配置、进度安排、评估方法、质量管控等);
(六)同类项目评估业绩证明材料;
(七)报价函。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材料提交: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1日18时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密封包装)报****民政局404办公室(地址:**区**大道218号(天豪万琉合院A1栋404),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898-****9361、153****9179,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我单位将通过局务会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四)结果公示:评****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 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中选机构须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我单位对本次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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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