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审批局)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产线扩建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 项目名称 | ****产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天****科技园(环外)海泰华科七路6号太阳楼及控制器厂房一层 |
| 建设单位 | **** |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欣****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0万元,租赁****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七路6****集团****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八所)现有厂房部分区域,建设产线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利用太阳楼及控制器厂房101-103车间、108车间闲置设施设备,建设1条薄膜外延片生产线以及1条40μm外延片生产线,配套新增废气治理设施,利用电池厂房1层北侧区域**废水预处理设施,建成后年产外延片21万片,其中薄膜外延片160000片、40μm外延片50000片。该项目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废水治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及暂存、环境风险防范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临时衬底黏胶、点胶、解衬底、减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一并引至1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腐蚀衬底、腐蚀套刻槽、焊点腐蚀、化学减薄工序产生的酸性气体收集后一并引至1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以上净化后的尾气通过1根**的22米高排气筒Px-1排放。激光划片、打标、切割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滤筒过滤)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洁净车间顶部集气口收集并通过三效过滤系统(无纺布+布袋+超细玻璃纤维纸)净化后由车间屋顶新风系统室外机排放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排气筒Px-1排放的TP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厂界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须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腐蚀衬底前道清洗废水、腐蚀套刻槽清洗废水、腐蚀Cap层前道清洗废水依托十****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十****处理站处理;减薄工序产生的含锗废水经**的含锗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依托十****处理站处理;腐蚀衬底后道清洗废水、腐蚀Cap层后道清洗废水、焊点腐蚀清洗废水、减薄工序浸泡废水、减薄工序清洗废水依托十****处理站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由十八所厂区总排口最****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站排放口总砷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相应限值要求,厂区总排口主要水污染物中pH、CODcr、SS、总磷、总氮、氨氮的排放浓度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相应限值要求,BOD5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四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影响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金属交由贵金属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废胶、废外延片(不含砷)、废一般包装物、废蜡、金属粉尘、****回收部门或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废腐蚀液、废外延片(含砷)、废有机溶剂、沾染废物(沾染有机物)、研磨废渣(含砷)、研磨废液(含砷)、废过滤网(含砷)、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含锗废渣须进行危废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委托由处置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 |
****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