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我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落地工作,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全区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质条件的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入驻我区,纳入我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主体库,入驻后统一上线“民政通”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全区范围内依法登记、合规经营,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护工、物业等各类企业。优先吸纳品牌化、连锁化、规范化企业参与,经审核后纳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名录。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
2.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直接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护理人员应持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
3.机构需自愿参与,运营状况正常,内部管理规范,机构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已制定清晰、规范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承诺对持券老年人按公示价格提供服务。
5. 严格遵守养老服务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策规定。
6. 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与动态管理,严格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有关要求
1. 坚持自愿入驻、合规经营、诚信服务原则,严格遵守省、市、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管理、服务规范、质量监管等各项规定。
2. 入驻机构须服从我区民政部门统一管理、调度、监督和考核,按要求报送服务台账、核销数据、从业人员信息等资料,主动配合专项检查、审计督查。
3. 对存在违规收费、虚假服务、套取补贴、服务质量不达标、拒不配合监管等行为的机构,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出库、停止服务资格,并依规追责。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承接机构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场地实景照片;
5.从业人员花名册、护理人员职业资质证书;
6.无重大违法违规及投诉记录自查声明。
(纸质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步报送电子扫描件)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提交资料地址:****养老服务股(**区社保大楼5楼517室)。
联 系 人:邹欢欢
联系电话:056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