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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宫风景名胜区漂流项目特许经营(二次)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龙宫风景名胜区漂流项目特许经营(二次).已于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中标人:****
投标总金额:叁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任伍佰元整(小写¥****2500元)
总平均分: 87.29分
第二候选中标人:**晨意****公司
投标总金额:叁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任伍佰元整(小写¥****2500元)
总平均分:63.14分
第三候选中标人:******公司
投标总金额:叁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任伍佰元整(小写¥****2500元)
总平均分:60.57分公示期至2026年10月2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139****7100)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139****710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8****9992
2026年10月15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