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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事项
对1、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的左耳骨膜置管诊疗行为是否存着医疗过错;2、申请人当时的耳部病情是否具备鼓膜置管手术指征,区分病情仅需保守药物治疗,还是必须进行手术;3、申请人双耳听力下降、头晕耳鸣的损害后果,与被申请人的违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院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度比例;4、申请人本次听力损伤对应的人体伤残等级;5、申请人因本次损害产生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时长;6、申请人后续二部复查、听力康复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院拟定于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时,通过“一张网”随机选择对外委托机构,符合资质的机构可在2026年10月22日下午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路径进行报名。
联系人:郭 073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