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第538号公告,****(以下简称**销售)定于2026年10月12日起,在********交易中心)开展LNG采购交易。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信息
原公告“一、交易信息”中第(三)点调整为:
(三)交易时间:交易日00:00-10:20为供应商一次报价时间,10:20-10:30为一次报价排序时间,10:30-10:40为供应商二次报价排序时间,10:40起为二次报价匹配及计划撮合时间。**销售报送需求计划的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采购订单载明的时间为准。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交易安排另行通知。
二、交易流程及规则
原公告“三、交易流程及规则”中第(一)点至第(四)点调整为:
(一)交易前准备
1.****交易中心提供站点信息、供应商信息、**点信息、昆仑物流标准运价信息等,并维护至电子交易系统后台。
2.卖方须在参与报价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维护其每个可供**点至每个送达站点的运价(元/吨)。卖方新增或上调运费须经**销售审核后生效,下调或删除无需审核。
(二)供应商一次报价(交易日00:00-10:20)
卖方选择目标**点,申报出厂价(含税,元/吨)和数量(车次)。一个卖方对一个**点只能有一个报价,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为准,不可撤销。
(三)一次报价排序(10:20-10:30)
电子交易系统计算各站点送到价并按由低到高排序,每个站点保留前五顺位。卖方可在电子交易系统内查看自身报价的顺位状态;**销售可查看全部报价顺位情况,并支持按报价口径分类展示与导出。
(四)供应商二次报价(10:30-10:40)
卖方根据一次报价顺位状态,可选择是否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规则:数量不得小于一次报价,价格不得高于一次报价,仅允许申报一次。二次报价结束后,所有报价信息不得再次修改。
以上调整事项于本公告发布后即生效。参与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如有任何问题,****交易中心或**销售协助处理。
****中心 市场发展一部
联系人:张尧 联系电话:191****5195。
**销售
联系人:刘至卓 联系电话:152****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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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