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审批
山东-东营-利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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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5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利七路与津六路交叉口西420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2362.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玉龙
联系人 荆肖平 联系电话 198****7708
项目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氯代反应尾气、中和反应尾气、多效蒸发废气、MVR废水暂存池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尾气净化废气、**氯化车间废气,原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废气治理措施如下, ①氯代反应尾气、中和反应尾气:四级水洗 两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②多效蒸发废气:二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③MVR废水暂存池废气:二级酸洗 一级水洗 两级活性炭吸附;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三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⑤尾气净化废气:三级水洗 两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⑥**氯化车间废气:四级水洗 二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现更改为进入燃废焚烧炉焚烧处理,上述车间处理措施作为备用,当焚烧炉检修或故障时,切换至对应的车间处理设施。 二甲胺装置废气根据环评要求进入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置,现更改为经“二级酸洗 一级碱洗 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废气焚烧炉作为备用;当该车间处理设施检修或故障时,切换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氯代反应尾气、中和反应尾气采取进入燃废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多效蒸发废气采取进入燃废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MVR废水暂存池废气采取进入燃废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进入燃废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尾气净化废气采取进入燃废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氯化车间废气采取进入燃废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①氯代反应尾气、中和反应尾气:四级水洗 两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②多效蒸发废气:二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③MVR废水暂存池废气:二级酸洗 一级水洗 两级活性炭吸附;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三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⑤尾气净化废气:三级水洗 两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 ⑥**氯化车间废气:四级水洗 二级碱洗 三级活性炭吸附。⑦二甲胺装置废气:进废气焚烧炉。上述措施改为备用
承诺:**** 张玉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玉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6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