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余干县地方储备粮高标准粮仓二期建设项目[第5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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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县地方储备粮高标准粮仓(二期)建设项目对各位潜在投标人进行答疑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0时30分,现延期为:2026年11月10日10时30分;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2026年11月9日17时30分。 原招标文件中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 2027年10月30日,现修改为:2026年11月30日至 2027年11月29日。 业绩 60 个月有效期范围修改为:2021年11月11日至 2026年11月10日; 奖项(含质量、安全标化荣誉)60 个月有效期范围修改为: 提供获奖文件的:2021-11-11 至 2026-11-10 提供获奖证书的:2021 年12月至 2026 年 11月 2、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资信法,按****服务中心于2026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函》执行: 第一、在采用合理低价+资信法评标的项目中,取消投标人资质等级分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标准中资质不分等级均得10分; 第二、取消项目负责人证书等级评审项,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标准中,所有投标人该评审项均得5分。因系统里的项目负责人证书等级评审项分值无法更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3、原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材料:第30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索赔内容应包括第二部分专用要约条款 4.4.5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所勾选的情形,未按要求提交者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评审依据修改为:①、如为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扫描件;②、如为电子保函: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市电子保函综合服务平台(www.****.com)或**省公共**交易平台的金融服务系统开具均有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扫描件,须为 “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投标单位从其对公账户缴交的保函保费等相关原始凭证(投标人须提供缴款凭证、投标保函凭证),且投标人电子保函担保方式必须为连带责任保函,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4、删除原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材料第10条“变更轨迹截图”。 5、本项目工程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 6、删除原招标文件代理费收费标准。 7、招标正文中第3.1.8条:材料价格的采用参考《**省造价信息》****管理部门2026年6期信息价。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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