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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区胥江科创核(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清峰路一期(含汤浜改线)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4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精神,2026年10月12日,****在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区胥江科创核(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清峰路一期(含汤浜改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及1位省级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成员实地查勘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认真讨论和总结,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且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全体成员均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