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里乡高层村公共场所光伏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坂里乡高层村公共场所光伏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坂里乡高层村公共场所光伏建设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66491.09(含暂列金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91571.8(含暂列金3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坂里乡高层村公共场所光伏建设工程 |
1.00 |
966491.09(含暂列金300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特定条件1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特定条件2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机构换发的电子证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6年 10 月 15 日至2026年 10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购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时间:2026年 10 月 15 日至2026年 10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市芗**金星路62****创业园综合楼3楼,可直接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126.com)。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 10 月26 日9时00分(**时间)之前提交到**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华明****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 10 月26 日9时00分(**时间),**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华明****公司。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3、采购人:****
地址: **市**区坂里乡高层村部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6-****016
14、代理机构:****
地址:**市芗**金星路62****创业园综合楼3楼
联系人: 李惠红、廖家燕、黄丽妃
联系电话:0596-****055/199****9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