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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2MABQR2W828 | 建设单位法人:吴张超 |
| 吴张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余新镇姜贤路136号 |
| ****年产100万套 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9-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69-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余新镇姜贤路136号 |
| 经度:120.799********241 纬度: 30.638********68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7 |
| 嘉(南)环建〔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500 |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2MABQR2W8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02MABQR2W82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2MA2CUKE5XW | 竣工时间:2026-03-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套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2万套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 |
| 目前企业生产设备暂未全部实施,实际产能为32万套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研发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产品为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生产工艺大致如下: 智能电子模块:外购的电路板采用印刷机进行锡膏印刷,后采用贴片机将电子元 器件安装到 PCB 板上,采用回流焊机焊接,将有引脚的电子元件插入到电路板(主 板)相应位置。然后采用波峰焊机对元器件进行焊接,焊接后采用点胶机进行点胶、 固化。最后进行组装、测试,包装即为智能电子模块。 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外购塑料粒子采用注塑机、挤出机进行注塑、挤出成型, 塑料件根据订单要求进行喷塑,喷塑后进行固化,固化采用天然气加热。随后将塑料 件与电子显示器、电子元件、光源器件等原材料进行组装、测试,合格后包装即为无 线传感光电设备。 本项目主要产污工艺说明如下: (1)锡膏印刷:印刷机自动将 PCB 板依序送入印刷机轨道进行印刷作业。印刷 机自动将 PCB 板焊盘与钢网孔进行定位后将无铅焊锡膏印刷在 PCB 电路板上,为元 器件的贴片焊接做准备。该过程还包含乙醇自动擦拭,该过程产生擦拭废气。锡膏印 刷过程使用到无铅锡膏,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 (2)回流焊接:其作用是将无铅锡膏熔化,使表面组装元器件与 PCB 板牢固粘 接在一起,所用设备为回流焊炉,焊接过程使用助焊剂,将贴片后的 PCB 电路板送 入回流焊机中进行回流焊接,回流炉采用电加热,设定温度加热温度为 160℃-270℃, 实际焊接温度小于 250℃,单个产品从进炉到出炉时间约 5min,此过程将产生一定量 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3)波峰焊:波峰焊是在锡炉内的锡槽中将锡条溶成液态,操作温度约 220℃, 利用电机搅动形成波,实现元器件焊端或引脚与印制板焊盘间机械与电气连接的软钎 焊。波峰焊使用助焊剂,该过程会产生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及非甲烷总烃。 (4)测试:产品经测试合格后包装即为产品,****维修处理,维修过程中会产生报废料。 (5)点胶、固化:项目点胶过程为常温,常温状态下基本不挥发,后进行固化 (电加热),固化温度 80~100℃,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 (6)组装:组装前需用乙醇蘸取抹布擦拭产品,该过程产生擦拭废气,计非甲 烷总烃。 (7)注塑、挤出:本项目注塑采用 PS 和 PP 新料进行注塑或者挤出,将搅拌后 的塑料粒子分别输送进注塑机或挤出机中进行注塑或挤出成型,过程加热温度控制在 240℃左右,低于塑料粒子的热分解温度(约为 300℃以上)。注塑过程产生注塑废气、 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8)喷塑、固化:本项目塑料件外壳喷塑采用静电喷涂作业方式,涂料利用率 较高,通常工件采用自动喷涂工艺,工件吊装喷塑后通过流水线传送带进入烘道进行 烘烤固化。烘道采用热风炉间接供热,塑粉固化温度 180℃左右,停留时间 10min。 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有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设备运行噪声。 (9)清洗:部分设备配件和钢网清洗(为清洗剂清洗,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清洗 剂和乙醇清洗产生的废清洗液),清洗液需定期更换做危废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产品为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及智能电子模块,生产工艺大致如下: 智能电子模块:外购的电路板采用印刷机进行锡膏印刷,后采用贴片机将电子元器件安装到PCB板上,采用回流焊机焊接,将有引脚的电子元件插入到电路板(主板)相应位置,焊接后采用点胶机进行点胶。最后进行组装、测试,包装即为智能电子模块。 无线传感电子光电设备:外购塑料粒子采用挤出机进行挤出成型,塑料件根据订单要求进行喷塑,喷塑后进行固化(此项工艺外协),固化采用天然气加热。随后将塑料件与电子显示器、电子元件、光源器件等原材料进行组装、测试,合格后包装即为无线传感光电设备。 本项目主要产污工艺说明如下: (1)锡膏印刷:印刷机自动将PCB板依序送入印刷机轨道进行印刷作业。印刷机自动将PCB板焊盘与钢网孔进行定位后将无铅焊锡膏印刷在PCB电路板上,为元器件的贴片焊接做准备。该过程还包含乙醇自动擦拭,该过程产生擦拭废气。锡膏印刷过程使用到无铅锡膏,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 (2)回流焊接:其作用是将无铅锡膏熔化,使表面组装元器件与PCB板牢固粘接在一起,所用设备为回流焊炉,焊接过程使用助焊剂,将贴片后的PCB电路板送入回流焊机中进行回流焊接,回流炉采用电加热,设定温度加热温度为160℃-270℃,实际焊接温度小于250℃,单个产品从进炉到出炉时间约5min,此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3)测试:产品经测试合格后包装即为产品,****维修处理,维修过程中会产生报废料。 (4)点胶、固化:项目点胶过程为常温,常温状态下基本不挥发,后进行固化(电加热),固化温度80~100℃,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固化工艺委外) (5)组装:组装前需用乙醇蘸取抹布擦拭产品,该过程产生擦拭废气,计非甲烷总烃。 (6)挤出:本项目采用PS和PP新料进行挤出,将搅拌后的塑料粒子输送进挤出机中进行挤出成型,过程加热温度控制在240℃左右,低于塑料粒子的热分解温度(约为300℃以上)。产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7)喷塑、固化(工艺委外):本项目塑料件外壳喷塑采用静电喷涂作业方式,涂料利用率较高,通常工件采用自动喷涂工艺,工件吊装喷塑后通过流水线传送带进入烘道进行烘烤固化。烘道采用热风炉间接供热,塑粉固化温度180℃左右,停留时间10min。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有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设备运行噪声。 (8)清洗:部分设备配件和钢网清洗(为清洗剂清洗,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清洗剂和乙醇清洗产生的废清洗液),清洗液需定期更换做危废处置。 |
| 本项目喷塑、固化工艺暂未实施,目前外协,波峰焊、注塑暂不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属于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废水最终送**市联合****公司,出水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1)锡膏印刷废气、回流焊废气、波峰焊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擦拭废气(非甲烷总烃)、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2)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规定的限值;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点胶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由于点胶废气(非甲烷总烃)汇入挤出、注塑废气处理措施中,点胶废气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喷塑粉尘(颗粒物)、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4)本项目塑粉固化采用天然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供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因《**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于2019年10月1日印发,因此,颗粒物、SO2、NOx从严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排放限值要求。(5)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工业园区,周边为文保、工业混杂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依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进行鉴别,同时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国家危险固废名录》(2021年)对固废进行危险废物属性判定。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要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纳入**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进行集中处理,不得另设排污口。污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生产车间设置通风装置,项目焊接、清洗、擦拭废气,注塑、挤出、点胶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30米。焊接、清洗、擦拭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挤出、注塑、点胶工序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等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喷塑、固化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严格落实生产班次,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生产。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 已落实。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清洗、擦拭废气与挤出、点胶废气。焊接、清洗、擦拭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和点胶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已落实。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局部隔声措施,对其基础设置了减振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文明操作,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已落实。企业已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且暂存场所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工作。一般固废中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报废料、废塑料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粘有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危险报废料(废电路板等)、废抹布、手套、废胶水、废清洗剂、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产生后暂存企业危废仓库内并委托****统一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175 | 0.136 | 0 | 0 | 0.117 | 0.117 | |
| 0 | 0.047 | 0.054 | 0 | 0 | 0.047 | 0.047 | |
| 0 | 0.002 | 0.003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8 | 0.238 | 0 | 0 | 0.018 | 0.018 | / |
| 0 | 0.04 | 1.04 | 0 | 0 | 0.04 | 0.04 | / |
| 1 | 化粪池 | 本项目废水入网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氨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市联合****公司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标准,其余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悬浮物浓度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氨氮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
| 1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清洗、擦拭废气(DA001)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挤出、点胶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厂界四周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的新扩改建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清洗、擦拭废气与挤出、点胶废气。 焊接、清洗、擦拭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和点胶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焊接、清洗、擦拭废气(DA001)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挤出、点胶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厂界四周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的新扩改建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降噪设施 |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局部隔声措施,对其基础设置了减振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文明操作,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东、南、西、北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依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进行鉴别,同时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国家危险固废名录》(2021年)对固废进行危险废物属性判定。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已落实。企业已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且暂存场所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工作。一般固废中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报废料、废塑料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粘有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危险报废料(废电路板等)、废抹布、手套、废胶水、废清洗剂、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产生后暂存企业危废仓库内并委托****统一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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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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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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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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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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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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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