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拟询价采购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县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
三、项目采购内容
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施工服务工作。主要包含:修**渠总长2600米×0.6米×0.4米。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一)施工采购预算控制价:420000.00元;
(二)竞标报价:供应商最高竞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420000.00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相应文件要求
(一)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四)实施单位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五)实施单位服务承诺;
(六)实施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报名时间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核查无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资料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文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且合并封装成册。
八、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止;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
****(可邮寄,资料须进行密封袋装,标注项目名称并在外加盖公章)。
十、供应商选定方法
由****对实施单位的报价名单进行询价议价,并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对按规定时间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实施单位采用综合择优选取的方式,选定一家单位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
十一、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二、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县头排镇镇南路58号
联系人:潘**
联系电话:0772-****876
监督管理部门:金****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人:覃冠华
十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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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