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10-15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2026]0045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6]0045号
(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标的及金额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项目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1 | / | **** | **县石潭镇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 | 项 | 一年:810000.00 两年合计:****000.00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供货商上年度的服务情况、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年10月14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壹份,供应商壹份,****管理部门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14日
| 甲方(公章): **** | 乙方(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方跃明 |
| 委托代理人:熊小春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地址:****中心路 传真:** | 地址:**市**区**公园内B栋304号 传真:** |
| 开户银行:****公司**市响石东支行 | |
| 账号:609****70839 |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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