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 ****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运维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169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R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R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 |
| 1 |
****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运维服务项目 |
1项 |
169000.00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6年07月至2026年09月。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及责任承担方式,****公司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心B3栋18楼1805室)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心B3栋18楼1805室)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中心B3栋18楼1805室)标书代写
本磋商******局官网(http://csga.****.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邬警官
电 话: 0731-****2399
地 址:**市**区东荷街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灵敏、汤瑶英、陈乾、张璇
电 话:0731-****3777
地 址:******广场B3栋1801-1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