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前期已开展采购需求参数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并组织专家完成采购需求参数论证,现将经专家论证完善后的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资金预算:617.21657万元,其中焊接及钳工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156.55万元,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专业实训安装233.66万元,烹饪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227.00657万元。
3.采购内容:****焊接及钳工实训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专业实训室、烹饪实训室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商务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后版)》。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自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17:30止(仅计算法定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逾期提交意见不予受理。
三、反馈意见相关要求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示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商务条款、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有异议或合理化建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反馈。反馈材料须包含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逐条写明异议内容、法律依据、行业标准及相关佐证材料(检测报告、官方公开资料、产品手册等)。
2.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连同可编辑Word文档,打包压缩,以“项目全称XX公司意见反馈”命名,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仅口头、电话反馈或无佐证材料的意见不予采纳。
3.采购人将对收到意见进行梳理研判,如意见成立,将对采购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不成立的,不作调整。本次公示意见反馈不向提交单位支付任何补偿,提交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
四、重要说明
1.本次为采购需求论证完成后的预公示,不属于正式招标公告,非资格预审,不代表项目已经定标,最终正式采购文件以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版本为准。标书代写
2.本次公示仅用于进一步优化采购需求参数,采购人有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采购需求做合理调整。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电话:180****9688,接收意见电子邮箱:****@qq.com,地址:**县世纪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
附件一:2026年****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焊接及钳工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docx
附件一:2026年****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烹饪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docx
附件一:2026年****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专业实训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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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