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甬江科创区智能汽车软件园项目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70132万元,**工程造价11477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090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7580.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1787.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793.44平方米。包括12幢(4F)产业用房,4幢(10F)产业用房,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市**区小港街道,规划甬江大道南,规划乐学路西(**区BLXB06-01-05、25a地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灯具的供货、包装、运输、卸货、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2.3招标控制价:450025元(含税)。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 25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交货,并配合总包施工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投标产品(灯具)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6年6月、2026年7月、2026年8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00至2026年10月20日23:59时止(**时间)。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标书代写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1.金额:人民币6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5时整。标书代写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区星**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秦晓豫、王宇、郑梦燕、屠世侠
电话:0574-****3561
监管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4188
邮箱:****@nbu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