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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经核查,**区万润**大厦项目等69个生产建设项目已无水土流失隐患。鉴此,我局对以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予以集中备案。
公示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或异议,请致电0752-****686。
特此通告。
附件:****予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集中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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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