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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民法院送达(2026)粤1602执10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注销冼**名下位于东****工业园明鸿路万绿**二期2栋22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及该房产的抵押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明号(抵押权)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粤(2019)**县不动产权第****360号 | 冼** | 粤(2019)**县不动产证明第****184号 | ****银行****公司****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41****02102GB00137F****0018 | 东****工业园明鸿路万绿**二期2栋2202号房 | (2026)粤1602执10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