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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316372W | 建设单位法人:陈佩建 |
| 李海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开发区 |
| **市**区方晓街防腐管道厂 |
| ****管理局防腐管道厂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2-C33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市**区方晓街防腐管道厂 |
| 经度:124.865380 纬度: 46.64805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0-01-27 |
| 庆环建字〔2010〕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379.6705 |
| 1033.71 | 运营单位名称:********油田****公司) |
| 912********31637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912********94517X5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2********94517X5 | 竣工时间:2024-12-15 |
| 2026-05-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12 |
| 2026-09-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78CEM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区总占地面积36.83万m2,总建筑面积7.12万m2,其中生产厂房6.3万m2,配套附属建筑0.82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区占地面积36.83万m2,总建筑面积6.02万m2,其中生产厂房4.18万m2,配套附属建筑1.84万m2。 |
| 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 14、管及管中管泡夹生产厂房、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为一个厂房,现叫聚乙烯管与管中管厂房; 15、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聚脲防腐厂房为一个厂房,现叫大管液体厂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PE防腐管生产工艺;大管液体防腐管生产工艺;小管泡夹生产工艺;管中管泡夹生产工艺;粉末内防生产工艺;焊接生产工艺;聚乙烯管生产工艺;沥青防腐管道生产工艺;聚脲防腐厂房生产工艺;油管防腐厂房生产工艺;2PE生产厂房生产工艺;胶带、防水帽厂房生产工艺;环氧聚乙烯防腐厂生产工艺;热力保温管道生产厂房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3PE防腐管生产工艺;大管液体防腐管生产工艺;小管泡夹生产工艺;管中管泡夹生产工艺;粉末内防生产工艺;焊接生产工艺;聚乙烯管生产工艺。 |
| 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1、3PE厂房中多功能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2、泡夹生产线不生产2PE;以后不建设 3、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中1条外玻璃钢防腐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4、沥青防腐厂房中1条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以后不建设 5、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中1条聚乙烯管生产线不建设; 6、无聚脲防腐厂房,聚脲防腐线1条未建;以后不建设 7、小管液体涂料生产线1条不建设,变为库房; 8、油管生产线1条不建设,厂房未建设;以后不建设 9、导热油生产线及车间不建设,变为库房;以后不建设 10、管件车间、胶带、防水帽车间及库房,环氧聚乙烯防腐车间不建设; 11、保温管生产线未建,厂房闲置;以后不建设 12、生产准备用房、****中心、热交换站、燃气站未建;以后不建设 13、厂区未建设空压站,各生产车间配备独立的空气压缩机供应压缩空气。以后不建设; 14、管及管中管泡夹生产厂房、聚乙烯管生产厂房为一个厂房,现叫聚乙烯管与管中管厂房; 15、大管液体及外玻璃钢防腐厂房、聚脲防腐厂房为一个厂房,现叫大管液体厂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沥青防腐管产生的沥青烟通过净化效率95%的旋流板废气净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2)抛丸清理粉尘通过净化效率99%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达标排放。 (3)喷漆、晾干工段废气通过水幕除尘器净化,漆雾净化效率90%,二甲苯净化效率10%,净化后废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4)生****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5)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定期补水。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排干,经肇兰**流入**河。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定期补水。2、废气(1)沥青防腐管不建设,不产生沥青烟; (2)抛丸清理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通过采取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等方式处理钢管除锈产生的粉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采取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过量漆雾和有机废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静音型高压变频除尘风机、行走式**架(用于吊装集气罩)、滤芯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5)加热炉(预热炉、固化炉)选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抛丸除锈机,牵引机,风机,循环水泵,冷却塔等,采取的防治措施有: 1)在设备选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2)高噪声车间内设隔声门、窗和隔声、吸声墙体; 3)厂房封闭建设,利用建筑物及绿化来阻隔噪声的传播。/4、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工艺部分除尘器收下的粉尘。生活垃圾由阿信物业收集后统一处理;****工艺部分除尘器收下的粉尘贮存到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安全处理处置。本工程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净化更换的废活性炭均属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安全处理处置。 |
| 沥青生产线不建设,也不建设沥青烟处理设施;用“高压变频除尘风机+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代替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效果更好;采取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取代水幕除尘器净化;采取滤芯过滤、活性炭吸附代替布袋除尘器,可以更有效的除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安装,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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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生活废水中的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 | 已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为7.1~7.6(无量纲),悬浮物日均最大浓度为53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浓度为13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最大浓度为37.7mg/L,氨氮日均最大浓度为1.59mg/L,石油类日均最大浓度为1.37mg/L,动植物油日均最大浓度为2.49mg/L。 |
| 1 | 抛丸清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0mg/m3) | 抛丸清理,各车间产生的抛丸清理粉尘,主要是管件表面锈迹和碎钢砂;通过静音型高压变频除尘风机、布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集尘室体及集尘罩等方式处理钢管除锈产生的粉尘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4.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3kg/h | |
| 2 | 环氧粉末喷涂岗安装的粉末喷涂回收系统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200mg/m3,烟气黑度≤1级) | 系统采取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等方式处理钢管除锈产生的粉尘;采取布袋过滤、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飘散的粉末;环氧粉末生产过程需要加热,加热炉(固化炉、预热炉)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排气筒排放 | 环氧粉末内防腐管生产线加热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3.8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 | |
| 3 | 小管泡夹管生产线挤出机包覆岗安装的除尘装置一体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采取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挤出机装置产生的废气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7.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9kg/h。 | |
| 4 | 大管液体涂料生产线底漆喷涂和面漆喷涂: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大管液体涂料生产线:底漆喷涂和面漆喷涂产生有机废气(VOCs)及过喷漆雾,采取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过量漆雾和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7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11×10-2kg/h;苯浓度最大值为0.0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6×10-4kg/h;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1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30×10-4kg/h;二甲苯(总量)浓度最大值为0.15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24×10-4kg/h | |
| 5 | 3PE生产线底胶及聚乙烯缠绕岗安装的除尘装置一体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采取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胶黏剂、聚乙烯层缠绕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1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51×10-3kg/h;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2.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5kg/h。 | |
| 6 | 焊接,焊机作业时产生少量焊烟静音型高压变频除尘风机、滤筒式除尘器、行走式**架(用于吊装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方式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0mg/m3) | 静音型高压变频除尘风机、滤筒式除尘器、行走式**架(用于吊装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方式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3.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kg/h。 | |
| 7 | 管中管泡夹生产线发泡岗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管中管泡夹生产线发泡岗采取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发泡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8.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kg/h。 | |
| 8 | 无组织废气防治设施 |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各装置产生的粉尘、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苯≤0.40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挥发性有机物车间厂房周边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非甲烷总烃≤10mg/m3)。 | 通过集气罩及室外排烟系统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8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2mg/m3,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232mg/m3,二甲苯(总量)最大排放浓度为0.0383mg/m3,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52mg/m3。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大管液体厂房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75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1)在设备选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2)高噪声车间内设隔声门、窗和隔声、吸声墙体; 3)厂房封闭建设,利用建筑物及绿化来阻隔噪声的传播。 |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在50dB(A)~54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1dB(A)~46dB(A)之间 |
| 1 | 废活性炭、油漆桶、废漆渣、废乳化液、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要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储存、处置和管理,委托处理需要签订协议。废金属屑、混凝土构件碎渣等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要全部回收,妥善处置。 |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工艺部分除尘器收下的粉尘。生活垃圾由阿信物业收集后统一处理;****工艺部分除尘器收下的粉尘贮存到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安全处理处置。本工程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净化更换的废活性炭均属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活性炭年产3吨,委托****处置;废油漆桶30吨、废料大桶45吨,委托**市岗源****公司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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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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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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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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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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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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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