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休宁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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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澄清公告

2024年**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4、社保要求”现更改为:“4、社保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不交社保的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退休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镇**南路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59-****1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菱**路73号

项目负责人:汪歆筠

联系电话:0559-****572/133****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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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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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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