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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391317L | 建设单位法人:李金国 |
| 郑耿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石井镇**村 |
| ****新院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石井镇**村 |
| 经度:118.****805555 纬度: 24.6165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7-18 |
| 南环〔2019〕19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 |
| 26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39131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3********391317L | 验收监测单位:**普洛****公司 |
| ****0583MA2XPHNY89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9184.html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院区占地面积16589m2,总建筑面积26628.98m2,设床位300张,日门诊量约300人次,不设置食堂 | 实际建设情况:院区占地面积16589m2,总建筑面积26128.66m2,设床位300张,日门诊量约300人次,不设置食堂 |
| 建筑面积减少500.32m2,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属正常现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院区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水应按性质不同单独收集。特殊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般医疗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经进一步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小于200t/d。项目在运行阶段如无法对特殊医疗废水采取有效处置,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项目应预留集中排气通道,发电机尾气应经专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检验废气由隔离通风系统收集后应经排气通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集中收集,经脱臭、消毒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恶臭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北侧临主要公路边界执行4类标准)。 合理配套、规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专用设施,医疗废物暂存区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制度,保证运输安全。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泥集中收集后按规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处置。一般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实行雨污分流。院内建设有1****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为200m3/d,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接触消毒”处理工艺,综合废水经化粪****处理站处理后,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特殊医疗废水单独收集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竖井通屋顶排放;检验废气由隔离通风系统收集后应经排气通道引至医技楼顶部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闭的一体化设施,****处理站产生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有组织排放的臭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项目已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4类标准。 项目严格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并设置有医疗废物专用贮存间,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泉****中心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X-光线、B超机等医疗放射源管理,防止放射性污染,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放射性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环境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应设置储存容量不小于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取得《放射性许可证》。 项目设有115立方米的应急池,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964 | 0 | 0 | 0 | 0.496 | 0.496 | |
| 0 | 0.2978 | 0 | 0 | 0 | 0.298 | 0.298 | |
| 0 | 0.0745 | 0 | 0 | 0 | 0.074 | 0.07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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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 | 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医院****处理站(200t/d)进行处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围头湾 | 验收期间,项目外排综合废水污染物浓度两日均值分别为pH(无量纲):7.3和7.2、COD:28mg/L和28mg/L、BOD5:5.6mg/L和5.7mg/L、SS:16mg/L和14mg/L、NH3-N:12.6mg/L和13.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90mg/L和0.92mg/L、石油类:<0.06mg/L和0.07mg/L、动植物油:<0.06mg/L和0.07mg/L、挥发酚:0.017mg/L和0.024mg/L、总氰化物:<0.004mg/L和<0.004mg/L、总余氯:0.35mg/L和0.35mg/L、色度:8倍和8倍、类大肠菌群:92MPN/L和92MPN/L,其水质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pH:6-9(无量纲)、COD≤60mg/L、BOD5≤20mg/L、SS≤20mg/L、NH3-N≤15mg/L、总余氯≤0.5mg/L、类大肠菌群数≤500MPN/L、动植物油≤5mg/L、石油类≤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mg/L、色度≤30倍、挥发酚≤0.5mg/L、总氰化物≤0.5mg/L)。 |
| 1 | 生物吸收及消毒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除臭装置除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放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1)的硫化氢、氨两日均未检出,臭气浓度两日最大排放值分别为:269(无量纲)、269(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无量纲)≤2000)。 |
| 1 | 减震、隔声、降噪 | 项目厂界东北侧临通港路,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减震、隔声、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北侧临通港路,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三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合理配套、规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专用设施,医疗废物暂存区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制度,保证运输安全。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泥集中收集后按规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处置。一般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理。 | 项目严格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并设置有医疗废物专用贮存间,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泉****中心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 |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环境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应设置储存容量不小于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 项目设有115立方米的应急池,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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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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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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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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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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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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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