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受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省****市政府同意,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结合资金规模及使用进度,现决定暂停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受理工作(含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新购置新能**市冷链配送货车),具体公告如下:

1.车辆所有人在2026年9月15日(含)前取得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开具日期为准),在2026年10月26日(含)前取得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的,需在2026年10月30日18点前登录“**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补贴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申请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的,旧车和新车的证件取得时间需要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2.在2026年9月15日后取得预审资格的车辆(详见附件),应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预审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申报补贴资格。标书代写

3.在2026年9月15日后未取得预审资格的报废车辆,以及在2026年10月26日(含)前未取得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的,一概不予受理。

4.后续如有新增资金下达,将通过官方渠道通知重新启动,否则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受理工作即正式停止。

特此公告。

附件:取得预审资格的老旧营运货车明细.pdf

****

2026年10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