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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评工作即将开展,今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无人机、机器人及配套挂载生产项目位于**市**区**软件园研发1号楼、5号楼,租赁**软件园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5264.4m2,拟从事无人机、机器人及配套挂载的加工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软件园研发5号楼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5****8309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
****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