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现将《**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沥林碌鹅即食食品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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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背景
沥林碌鹅即食食品建设项目(使用地块1)位于沥林镇英光村,总投资5600万元,包括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冷库、办公楼、宿舍楼以及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用地范围面积1.2162公顷,经核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最新数据库成果,其中已有0.537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剩余0.6787公顷用地为非城乡建设用地,为助力乡村**项目建设,解决此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并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中未落实相应建设用地导致项目无法落地的问题,拟通过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式保障该项目的用地需求。项目符合《******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关于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形,即“为更好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等因素,省下达各地市一定额度的建设用地周转规模,重点用于满足农村村民住宅、乡村**、新型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符合《******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
沥林碌鹅即食食品建设项目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6787公顷,共1个使用地块,地块编号为ZZ01,位于沥林镇英光村,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0.6787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等量的周转规模,使用前后建设用地总量不变。
三、公示方式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现场公告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505室
联系电话:0752-****681,邮箱:gtjghk@hzzk.****.cn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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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