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微堆实验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2 项目概况
****结构厂房,室内面积约972㎡,长约54m,宽约18m,净高不低于6m,建成后屋面与旁边临时用房屋面高度一致,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低于0.20g/s,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50年重现期基本风压不低于0.45kN/㎡,主体结构及围护构件按抵抗不低于8级大风作用进行验算。包括设计、场地平整、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装饰工程。
1.3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1.4 本项目最高限价:98万元(含税价)
1.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2 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响应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内容。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响应者,在**机电采购交易平台(https://scm-spwz.com/)下载采购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在**机电采购交易平台线上进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10 月23日9时。标书代写
5. 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谈判时间:2026年10月23日13时30分。
5.2 谈判地点:**市两江新区**大道中段7****公司会议室。
6. 确定成交人的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7.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分段累进计取:成交金额5万元(不含)以内固定收取500元;5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按1%计取;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按0.7%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足额向代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代理服务费不含在响应报价内,由成交人另行支付。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老师 余老师
电话:023-****6028
邮箱:****@163.com
地址:****岸区南坪西路168号
邮编:40006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晏老师、伍老师
联系电话: 138****6070/186****2051
邮箱:****@cme-cqzy.com
地址:**市两江新区**大道中段7号2层
响应人须知
| 内容 |
||
| 1 |
项目名称 |
微堆实验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 2 |
项目概况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项目概况” |
| 3 |
采购人 |
**** |
| 4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余老师 023-****6028 邮箱:****@163.com 地址:****岸区南坪西路168号 邮编:400060 |
| 5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 6 |
发布方式 |
公开 |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8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9 |
工程地点 |
****岸区南坪西路168号 |
| 10 |
工期 |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
| 11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98万元(含税价) |
| 12 |
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 13 |
响应报价 |
1. 本项目采用的计价方式为总价包干。 2. 总价包干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作任何调整。若成交人提出调价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若成交人因此而延误工期,采购人将予以拒绝支付进度款并要求经济损失赔偿,直至中止合同。 3. 总价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包干,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的运输、装卸、仓储保管、保险费、为按期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赶工费、为完成工程施工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系统调试费、检测试验费、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费、缺陷修复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利润、规费及税金等费用。 4. 措施费包干(措施费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和变更签证范围内包干)。 5. 限额设计和结算 (1)若成交人后续深化设计及施工未达到谈判阶段确定的设计方案效果及功能,调整图纸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响应人应在响应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索赔。 6. 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 |
| 14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15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1.在**机电采购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 2. 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财务要求 响应人经营状况正常。需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已有年度的审计报表) 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规模:项目投资额不低于70万元,建筑面积不低于700㎡的钢结构工程。 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5. 信誉要求 响应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②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响应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 12 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③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响应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响应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④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响应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⑤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⑥被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⑦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若响应人针对上述条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小组作否决响应处理。 |
| 16 |
付款方式 |
项目合同工作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5%。 工程竣工,竣工档案资料完成,经审计决算后,成交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 剩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成交人认真履行合同保修义务,到期后无息返还保证金。 |
| 17 |
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 18 |
响应保证金 |
1.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要求响应人缴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2. 响应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响应保证金(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3. 响应保证金交款形式:响应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到指定账户,并备注“微堆实验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响应保证金”。标书代写 账户名:****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账号:201********0701 行号:308****18067 4. ****银行****银行办理)复印1份或响应人在网上打印出来的有电子印章的响应保证金回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①非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退还响应保证金。 ②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响应保证金。 ③第二和第三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0日后或签订合同后,退还响应保证金。 |
| 19 |
踏勘现场 |
响应人于2026年10月23日之前自行前往工程地点踏勘,费用自理。 |
| 20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 |
| 21 |
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0月23日9时止。 |
| 2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3 |
签约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发布时间:2026-10-15 17:04:01
报名结束时间:2026-10-20 17:00:00
响应开始时间(1轮):2026-10-15 18:00:00
响应结束时间(1轮):2026-10-23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