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建筑垃圾**化利用受纳场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随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区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攀升,但末端受纳设施建设滞后,“产消失衡”矛盾日益突出。为完善我区建筑垃圾**化利用受纳设施配套,提升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建筑垃圾**化利用受纳场项目”将于我镇选址建设。
二、政策依据
根据《******厅关于明确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本项目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三条“具有邻避要求必须远离建成区布局的设施”的情形。
三、规模使用情况
本项目拟落实**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7.9028公顷,同时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7.9359公顷。具体调整情况:调入地块1个,地块编号为WTR01,位于古巷镇古巷一村、古巷二村,规模调入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沟渠、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公路用地调整为环卫用地;调出地块1个,地块编号为WTC01,位于古巷镇古巷一村、古巷二村,规模调出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由草地(城镇建设用地)调整为耕地、园地、草地、河流水面、坑塘水面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四、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
1.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4日(共10个自然日);
2. 公示方式和地点:****政府网站及相关村公示栏。
五、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公众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
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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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