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指南》(冀农厅办字﹝2026﹞1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药材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做强道地中药材特色产业,完善种植、加工、流通全产业链体系,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助力乡村产业**,现公开遴选实力强、信誉优、带动能力突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2027年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中药材)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聚焦我**药材特色优势产业,以打造中药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示范样板为目标,统****基地、精深加工、市场流通品牌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设置1000万元支持标准;****基地建设财政投入不低于30%、加工能力提升不低于40%、市场流通建设不高于30%。省级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比重一般不高于30%,项目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齐产业链短板,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市境内,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产业基础良好、诚信经营、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社、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资质完备:经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证照齐全,征信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2.基础扎实:拥有权属清晰、稳定****基地,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项目用地、环评、用水用电等前期手续基本齐备,项目落地可行性强。
3.示范力强:具备中药材标准化、GAP基地建设实践经验,拥有基地管理、生产加工、品牌运营能力,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中药材产业。
三、资金支持与补助方式
(一)补助规模:本项目为2027年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设置1000万元支持标准,具体额度以省级批复为准。
(二)补助方向:资金重点用于三大板块:一是****基地建设,GAP认证基地建设、配套机械化作业、质量追溯、防冻减灾设施,完善道****基地;二是中药材加工能力提升,用于设施装备更新、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加工工艺革新。支持加工生产线升级改造,加工配套仓储分拣、检验检测等设施设备购置;三是市场流通建设,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电商平台、自主品牌培育等市场流通建设。
(三)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具体补助环节、标准将在后续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中详细明确,确保补助资金精准落实到实施主体。
四、有关要求
请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6年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报名,并提供相关申报手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信证明、银行开户证明、主体工作制度章程、土地流转(租赁)合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示意图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审核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程序逐级上报。
报名地址:****408房间
联系电话:0310-****068
联系人:赵建所、王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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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