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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对****技术改造项目、**宏源再生胶厂年产600万条轮胎外胎、600万条内胎生产线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告期:10月15日-10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7-****578
附件:****审批局10月14日-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表
****审批局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 1 | 关于****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10月14日 | 沧审批环书〔2026〕32号 |
| 2 | 关于**宏源再生胶厂年产600万条轮胎外胎、600万条内胎生产线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10月15日 | 沧审批环书〔2026〕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