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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 号)中第十一条的要求,现将**县牛羊屠宰加工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牛羊屠宰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工业园
建设内容:建设1座屠宰加工车间(含冷库,内部设置1条肉牛屠宰生产线,每年可屠宰肉牛0.9万头)、1座待宰圈、1座无害化处理间、1座设计处理规模120m3/d****处理站、综合用房、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门房及其他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环境保护设施:本项目设置封闭式污水处理间,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1台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置自动喷淋消毒系统,化制废气经1台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内自建一座处理规模120m3/d****处理站(两期工程共用,一次性建成),采用A2O为主体的处理工艺,生产废水****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该项目于 2026年10月10日正式投入试运行,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步开启调试。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雪,138****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