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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现将“**县桑园河(达旦河)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桑园河(达旦河)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县桑园河(达旦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位于**省**市**县,属于**江流域长江水系,治理起点位于桑园河与支流水冲河交汇口,终点位于热河村附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治理长度14.507千米,其中桑园河(达旦河)干流治理长度14.167千米,支流治理长度共0.34千米;左岸**河堤长6.20千米、贴坡护脚总长4.13千米;右岸**河堤总长7.83千米、贴坡护脚总长2.89千米;拆除重建桥梁1座,拆除废弃农用桥1座,配套建设临时公辅工程等。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