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台城街道**路23号建筑隐患治理与修缮工程(2号楼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10-15,更正为:2026-10-16。标书代写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二章 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交纳比例:5%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支票提交方式:-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说明:1.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的履约保证金,如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退还资料(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退还申请等)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s://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5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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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台城街道**路23号
联系方式:0750-****755
名 称:****
地 址:**市**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0-****013
项目联系人:陈嘉俊
电 话:07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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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