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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六)荆****农场378.60亩耕地(二队腰路东1南、二队腰路东1北、二队6#田腰**东2号)一年期承租权项目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2026-10-15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21 | |
| ****公司 | ||
| 魏经理 0716-****512 | ||
| 标的名称 | (标段六)荆****农场378.60亩耕地(二队腰路东1南、二队腰路东1北、二队6#田腰**东2号)一年期承租权项目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项目信息 |
荆****农场耕地(其中:二队腰路东1南耕地111.60亩、二队腰路东1北耕地156.80亩、二队6#田腰**东2号耕地110.20亩,共计378.60亩),挂牌单价1040元/年/亩,租赁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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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耕地位于荆****农场耕地(其中:二队腰路东1南耕地111.60亩、二队腰路东1北耕地156.80亩、二队6#田腰**东2号耕地110.20亩,共计378.60亩),挂牌单价1040元/年/亩,租赁期为一年。耕地用途为麦油稻种植,仅限指定种植的农作物。 2.本次出租耕地的所有权归****所有,********农场为耕地的使用和管理单位。 3.本次出租的耕地于耕地上的农作物收割完次日移交,耕地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4.承租方对其承租的土地有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债权债务由承租方享有和承担;在合同有效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农业补贴政策;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参与县域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并遵守其相关管理规定。 5.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承租的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和破坏性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种植模式;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地貌;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种植林木和其他多年生作物;不得损坏农田水利及其它基础设施;不得破坏农田防护林。 6.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承租方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合同期满临时建筑自行拆除,不得向出租方请求任何补偿。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政府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河湖管理、禁烧、疾病防控、安全生产等规定和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有防汛抗旱义务,应积极参加出租方组织的防汛抗旱等抗灾减灾工作。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时清理种植范围内(沟渠、田埂)的杂草、杂树等。 9.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因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原因在承租土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10.承租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2日内需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合同约定的麦(油)稻每亩100元的履约保证金。 11.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自行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踏勘、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委托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县 |
| 注册地 | ****中心街15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943991P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周成平 |
| 成立日期 | 2005-04-29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截至2026年10月25日,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意向承租方男性应不超过59岁(196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不超过54岁(197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2.不接受联合承租。 3.意向承租方须为非失信人员。 4.****农场耕地退租的原承租方承租。 5.报名时与出租方签订《防借名承诺书》。 |
|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租赁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土地租赁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承租后同意以《土地租赁合同(样本)》签订正式合同。 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2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将全部租金缴纳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另支付每亩100元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4.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 6.租赁资产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保证金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2日内不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2日内不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土地租赁合同》生效时起,全部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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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2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将全部租金缴纳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另支付每亩100元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