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海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金属表面热浸锌处理电力构支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新疆-乌鲁木齐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金属表面 热浸锌处理电力构支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来源 **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作者 ****水利局
名称 关于****金属表面 热浸锌处理电力构支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主题词 ** 新能源 装备 金属 处理 水土保持 审批 批准 行政 决定书
公开日期 2026-10-15

****:

你单位《关于申请****金属表面热浸锌处理电力构支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4公顷。

(二)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88%、林草覆盖率1%,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期工程,1期工程划分为5个防治分区,分别为生产加工区、附属设施区、道路工程区、管线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2期工程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分别为生产加工区、道路工程区、管线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5.3347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破坏地表和植被;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土要及时运至回填利用区域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倾倒;做好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建设期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二)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四、其他

(一)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二)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水利局

2026年10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